2010年5月9日00:34
2010年5月9日14:27
2010年5月9日15:00
2010年5月9日15:07
怎么发现要是照着这十条去做,就连填饱肚皮都困难,尤其在中国这个神奇的国度
2010年5月9日15:22
在残酷的现实中,我只赞同第八和第九条,其他虽然说的都对,但是,我是要吃饭的,如果我生来就衣食无忧的话,我一定会去按照这十条去做的。也许大家会说,只有在现实社会中做到的这十条才算是设计师,好吧我承认我不是设计师,我只是个俗人
我已经犯了八戒了,所以我现在能月入6K,如果我不犯戒,我想我就失业了
2010年5月9日15:25
第七条我只赞同一半:虽然我不会凭主观意识评价他人作品;但是老板说好就是好,老板说不好就是不好。
2010年5月17日13:00
第八条一定是中国设计师写的
2010年5月17日15:30
还有一条戒律,不能素以乱勾引小美眉.Little girls are not disorderly seduce.
2010年5月17日15:42
猜想下1-10条的国籍:
1.美国 2.英国 3.法国 4.波兰 5.日本 6.德国 7.新西兰 8.中国 9.巴西 10.意大利
2010年5月18日10:59
很精辟,很概括~~~
2010年5月18日11:00
2
2010年5月18日11:50
2010年5月22日21:35
第六条:
不可因低价商业项目,而放低对作品的要求;
而某些客户恶俗的趣味,让你不得不强迫降低作品的质量......
2010年5月22日21:46
2010年5月25日09:42
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。。
2010年5月27日16:15
哇。。。。。
2010年5月27日16:51
不错……很精辟。
2010年5月28日06:57
2010年6月3日12:33
我也要做个好设计师
2010年6月3日16:26
支持!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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