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第一次这么和人大吵。。。
我的工资已经拖欠半年
上次找劳动局,劳动局找了京华电脑学校的校长,校长也说把教科书给了我 ,我就给你把工资发了,
于是我还了教科书,说6月底给工资。
今天正好是6月底,我去要工资。
责任人却说没有钱发。叫我找几个学生去他那学校学习,就给我工资。。。这什么人渣
然后校长有以好多借口来说不能给这个工资,如我不想干了没有提前给他说,给他造成了损失,学生有退费的、、
我问了下我的学生,没有退费的. 校长又说学校电脑丢了,你得负责任。
我想说 我是老师。我不是看电脑的、 更何况丢失的电脑是学校另一个地方丢的(学校一开始有2个学习点,那有一个老师专门负责)
我主要是在总学习点教的,那次学校说电脑不够了,我就带着学生去那里待了7天。在那7天里没有电脑丢失,这个我敢保证。
校长以学校丢了电脑为借口不给我发工资。
这样子的学校老师还敢去吗?学生还敢去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