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23日14:21
血色玫瑰
若干年后,医院住院部来了个病人,急性肺炎。正好是玫玫管的病床,她让那个病人脱衣检查。
蓦然,记忆深处的、那个狰狞的狼头跳了出来,她情不自禁的尖叫了起来,混身发抖。
那男人不好意思的告诉她:“吓着你了,我也不喜欢这纹身,可从小就被母亲刺在身上了,很抱歉。”他的声音很柔和,笑容也真诚。
玫玫在心里发誓:要他用生命来偿还这笔债。
她知道了他的名字:大勇。在男人住院治疗其间,她对他很好,让他感动。
怎样才能报仇而又不触犯法律让她伤透了脑筋,她可不想陪他殉葬。终于她找到了一种药,慢性的扩张心血管,在疯狂的激动中破裂至人于死,而无从查觉。
大勇的病很快就好了,他要出院了。这慢慢不被查觉的复仇计划就会泡汤,她只好假装和他恋爱一场。
可后来,在与大勇的接触中,她发现了很多男人的优点和善良的本性。
有次在大街过马路的时候亮起了红灯,路人都停下来让车通过,可有个盲人看不见红灯,他要过街。所有的车都采取了绕行,没一辆停下来让他。
路人看见这危险的情景,都替那盲人捏了把汗。只见大勇一个箭步冲上街中央,用了个标准的交警指挥车辆停下的手势,并将盲人掺扶过街。
还有一次更精彩,有个小偷抢了妇女的金耳环被发觉,失主在后面追,一面大声的喊“抓强盗。”小偷在前面飞快的跑,手里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刀。
路人惟恐避之不及,害怕惹火烧身。大勇却飞身向前紧紧的抱住小偷,那次他手臂还被刀划伤。
他心还很细,重活、累活、有危险的活是不让玫玫做的,走在大街上玫玫发觉他总是走在她的右边。
这些很难将这样男人和强奸犯联系在一起,玫玫真的还爱上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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